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深圳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考核工作,一、考核对象2023年度及以前认定且仍在册管理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名单见附件1),可不参加市级年度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基础指标和评优指标,基础指标按“合格”和“不合格”进行评价,任意一项基础指标不合格的,本次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评优指标量化赋分,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复核评优工作,结合申报材料、区级初审意见等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分,基础指标佐证材料提供电子版,评优指标佐证材料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组织辖区内的考核对象参加年度考核,附件:1.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考核名单2.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考核申请表3.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考核基础指标表4.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考核评优指标表5.佐证材料清单6.各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