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指导请市各对口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县)区和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与督促,第一起草单位应当在报送标准送审材料前向我局及对口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说明情况和原因,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广泛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意见,三、规范编制流程标准起草单位应当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相关标准草案的制修订工作并上报送审材料,应当经对口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该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自行终止,我局不再接收相关送审材料,该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自行终止,我局不再接收相关送审材料,社会管理类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在上报送审材料时,该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自行终止,我局不再接收相关送审材料,地方标准起草单位经对口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也可直接向我局书面提出终止项目建议,四、送审材料清单1.地方标准审查申请函2.地方标准送审稿3.合法性审查意见(行业主管部门盖章)4.地方标准编制说明(附件2)5.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附件3)6.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联系人:颜开电话:81009066邮箱:wx_bzc@126.com附件:1.2024年度无锡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2.无锡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编写提纲3.无锡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