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办局院社、群团组织,高新区各园区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连云港市海州区文化产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海委宣发〔2021〕24号)的有关要求,定于近期启动2024年度区文化产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申报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发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并指导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于9月10日至10月10日期间报送至区委宣传部文化科,电子稿报送至指定邮箱,邮箱:110882984@qq.com,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28号区行政中心535室,附件:连云港市海州区文化产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docx中共海州区委宣传部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