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4)6号)、石家庄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石农【2024】32号)通知精神,要求建设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主体条件(一)具有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质,(二)示范推广农业主推技术,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示范主体任务(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示范主体是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展示窗口和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必须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主推技术的示范任务,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示范主体享受待遇(一)免费享受农业专家指导服务,(二)获得示范基地试验示范推广展示补助,基地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聘请专家、土地租赁(试验示范展示)、技术指导进行补助,对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引进集成、人工劳务(示范推广)、组织推广展示、现场观摩等发生的费用,(三)免费获得赞皇县农业主推技术,四、推荐遴选程序(一)各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及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上报品种、地域、规模等情况确定3个赞皇县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2左右示范主体,并对入选基地、主体进行公示后在县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县农业农村局与选定的实施主体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