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江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等5部门关于印发南江县2024年东西部协作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协作领办〔2024〕2号)《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到浙江省就业定额交通生活补贴的通知》(南人社发〔2024〕30号)文件要求,对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到浙江省就业的给予1200元/人的定额交通生活补贴,经审核,2024年全县共179名农村劳动力符合申报条件,拟补贴202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到浙江省就业定额交通生活补贴21.48万元,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公示期间,若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反映,联系电话:0827-8882969监督电话:0827-8222534附件:南江县202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到浙江省就业定额交通生活补贴花名册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9日附件:关于拟享受202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到浙江省就业定额交通生活补贴的公示-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