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海盐县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海盐县农业农村局海盐县财政局2022年4月21日海盐县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方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浙江省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高质量完成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一、总体要求以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为抓手,省农业农村厅委托嘉兴市渔业主管部门对列入创建的养殖场按照《浙江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评分表》进行考核验收,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创建,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有效期限及复评审办法参照国家级水产养殖示范场执行,五、扶持政策对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在创建奖补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及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认识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的重大意义,省里将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创建工作纳入省“五水共治”等考核范畴,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是我省今后几年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省厅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工作,由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牵头成立渔业健康养殖示范技术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