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相关企业: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肇财建〔2024〕34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推广应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肇庆高新区内各相关企业,二、补贴资金申报范围及要求一是本次清算范围为2022年度(行驶证注册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行驶里程统计时间截至2024年8月16日,其次,不再设置数量门槛,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15日期间注册登记的车辆原则上应全部于本次完成申报,二是按照《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3〕26号)文件的附件要求填写注册登记信息、产品技术参数、车辆运行情况、零部件发票等信息,三是本次申报新增要求提交销售终端收款凭证等证明材料,企业填报资料需使用清算中心近期最新发布的申报软件填写(详见附件),三、申报时间及受理部门(一)申报时间:9月19日-9月23日,(二)受理部门:高新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邓宇扬地址:肇庆高新区北江大道18号富民大厦1426室联系电话:0758-3603321附件: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清算填报系统(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p22J8iOhximkeNOn05q1Q?pwd=zl3b提取码:zl3b)肇庆高新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