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学籍在内江市内高校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申报时间为内江市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年度的第一个学期,由高校组织统一申请事宜,并向所在地县(市、区)就业部门提交相关资料,(三)申报资料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申报人员花名册,3.学生个人资料: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印章页和成员页)等相关证明材料,残疾毕业生提供残疾证(印章页),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高校资助系统中信息(加盖鲜章)、贷款合同复印件,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提供当地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确认属实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应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4.县(市、区)就业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政策咨询电话:市中区2024329东兴区2279351隆昌市3913608资中县5522356威远县8246726内江经开区2057995内江高新区6105075相关附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