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审议稿)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高质量卫生健康服务,每年至少确定1项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作为政府年度承诺办理的民生实事,(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党委政府)第二条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能力达标建设,(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各乡镇党委政府)第三条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各乡镇党委政府)第四条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和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第五条健全住院医疗服务制度,鼓励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拓展日间医疗服务范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各医疗卫生单位等)第六条加强专业领域人才队伍培养,(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医疗卫生机构等)第七条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县人民医院重点加强县域内住院和县外转诊疾病病种靠前的临床专科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级医疗机构)实施“医德医风”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各医疗卫生机构)第九条传承和创新民族医药发展,县中医藏医医院每年至少完成2期中藏医适宜技术培训,(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农水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第十条设立卫生健康发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