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清徐经济开发区、阳曲示范区、西山示范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老字号企业: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三晋老字号”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商流通便〔2024〕342号)(详见附件1)精神,我市定于2024年10月18日前开展第四批“三晋老字号”申报工作,请相关企业对照《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三晋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商规〔2024〕3号)(详见附件2),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报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附件:1.《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三晋老字号”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商流通便〔2024〕342号)《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三晋老字号”申报工作的通知》.pdf2.《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三晋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商规〔2024〕3号)《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三晋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三晋老字号附件.doc太原市商务局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