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发改社会〔2024〕49号)的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联合会审,现将拟纳入2024年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如对入选企业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或电子邮件形式将意见反馈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否则不予受理,联系方式: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孙晓冬联系电话:024-86892840电子邮箱:lnsfgwshc@163.com附件:拟纳入2024年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企业名单省发展改革委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