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泰商发〔2020〕69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资金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泰商发〔2024〕30号)要求,经企业(单位)申报,各区商务、财政部门初审,企业信用核查,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组织中介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和评审等程序,确定评审结果:2023年度泰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项目名单(详见附件),现对外公示,公示期:2024年9月5日-9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市商务局联系,联系电话:市商务局:86839206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89896336附件: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审核表.docx泰州市商务局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