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委托管理、合作经营或联合经营山场的林权资产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集体)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由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向村集体、林农或其他经营主体制发林票,股权型林票是村委会将由本村集体统一管理的山场委托给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或进行联合经营,股金型林票是由国有企事业单位主导经营管理的合作造林或联合经营山场,根据合作山场经营管理所需资金的投入预算总额按社会认购份额制发林票,股金型林票认购者需与主导经营管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第二章股权型林票第一节制发第七条村集体将本村集体统一管理的山场委托给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或进行联合经营,第三节股权型林票流转、质押和注销第十二条股权型林票按户登记和发放,交易成功后受让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村集体和经营主体备案登记,由合作经营双方(村集体和受委托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担保,第十四条林票对应山场委托经营管理或联合经营结束后,第三章股金型林票第一节制发第十五条股金型林票可继承、可质押、可转让、可兑现,第十六条主导山场经营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根据合作造林或联合经营山场所需投入资金制发股金型林票,由发行林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按林票票面金额比例向林票持有人分红,第三节股金型林票转让、质押和注销第二十条股金型林票可在本市辖区范围内进行流转和质押,第二十四条林票具体实施方案由主导经营或委托经营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