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茶陵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茶陵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养殖污染清零项目实施主体名单的通知》(茶牧联[2021]9号)文件精神,2022年4月中旬,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联合县财政局、相关乡镇政府组成联合验收核查组对2021年申报养殖污染清零项目的养殖场进行了核查验收,现将验收情况公示如下,敬请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13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给予举报,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举报方式:文字材料或电话举报,举报受理单位及电话: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办公室25222107,附件:茶陵县2021年养殖场污染清零项目建设养殖场汇总表茶陵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