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中山市第九批创新科研团队项目评审组织及第七批、第八批市级创新科研团队项目中期考核工作,有关遴选内容和要求如下:一、项目概况根据《中山市引进培育创新科研团队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21〕182号)有关要求,协助开展中山市第九批创新科研团队项目评审服务工作,协助开展第七批和第八批市级创新科研团队项目的中期考核工作(共10项),三、服务内容及要求(一)研究提出中山市第九批创新科研团队项目评审组织工作方案,(二)协助完成中山市第九批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形式审查,组织完成中山市第九批创新科研团队项目两轮评审工作(集中会议答辩评审+现场考核综合评审),(五)协助完成中山市第七批、第八批创新科研团队项目中期考核工作,(二)熟悉国家、省、市科技人才项目管理制度,具有承担省或市级科技人才项目评审及管理相关经验,(四)申报机构提供的遴选材料应真实可靠,并综合申报机构的资质、内部管理制度、承担同类项目工作经验、整体工作方案、评审流程设计等因素,六、申报材料(一)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包含单位简介,国家、省或市级科技人才项目管理经验介绍,(三)申报材料所涉及资质、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内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