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新区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第二批)拨付情况公示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精神,对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实施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政策,新吸纳劳动者100人以下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人的标准给予补贴,100人(含)以上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500/人的标准给予补贴,经审核,共有5家企业24人符合要求,现对高新区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情况(第二批)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4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高新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反映,联系人:王婧婧联系电话:0353-2292756邮箱:kfq5699207@163.com2024年3月18日2023年高新区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拨付情况(第二批)序号单位补贴人数(人)补贴标准(元)拨付金额(元)备注1山西龙鲜炝锅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2100020002阳泉市东方夏威夷酒店有限公司121000120003阳泉金晨元通商贸有限公司6100060004阳泉市玲韵伊莎美尔美容有限公司3100060005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110001000总计24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