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洲核子中心(NSFC-CERN)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国际合作研究计划专项2024年度项目指南欧洲核子中心(CERN)是全球粒子物理前沿研究的中心,拥有世界能量最高的大型强子对撞机(LHC),其上四个大型探测器实验(ALICE,ATLAS,CMS和LHCb)利用最前沿探测技术捕捉和研究微观现象,为研发尖端粒子探测技术提供最先进的平台,自然科学基金委自1997年开始资助我国科研人员参与LHC大型实验,2024年起,参照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组织管理方式,设立“NSFC-CERN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国际合作研究计划专项”,围绕探测器升级和物理研究两个方向,以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等形式,资助中国科研人员参与CERN国际合作研究,促进我国在粒子物理与核物理领域的科研创新、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一、科学目标本专项针对CERNLHC上四个大型探测器实验(ALICE,ATLAS,CMS和LHCb)发展先进的粒子探测技术,开展粒子物理与核物理前沿研究,旨在精确测量希格斯粒子的性质,理解质量起源;精确检验粒子物理标准模型,寻找超越标准模型的新物理,理解宇宙中正反物质不对称性;深入理解量子色动力学的非微扰特性、强相互作用物质的相变和新物态性质,四、遴选项目的基本原则为确保实现总体目标,本专项鼓励:(一)与总体目标紧密相关的关键探测器的技术研究和研制,五、2024年度资助计划2024年度拟资助培育项目1项,资助强度约60万元/项(直接费用),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5项,资助强度约300万元/项(直接费用),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拟资助集成项目3项,资助强度不超过750万元/项(直接费用),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2.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范围,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应当认真阅读并执行本项目指南、《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相关要求,(1)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大科学基础设施(CERN)”,附注说明选择“培育项目-物理研究”、“重点支持项目-探测器研制”或“集成项目-探测器研制”,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2)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集成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4个,(3)申请人应根据本专项的核心科学问题和资助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经费预算,(5)对于探测器升级项目,申请人须以附件形式提交由CERN四大探测器实验相应实验发言人签名的合作研究证明(模板见附件),未提交合作研究证明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在2024年10月10日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于10月11日16时前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国际科研资助部三处:吴聪聪,李文聪联系电话:010-62325143,62327014邮箱:wucc@nsfc.gov.cn,liwc@nsfc.gov.cn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7474附件:合作研究证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