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芬兰研究理事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24-08-21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芬兰研究理事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芬兰研究理事会(RCF)双边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4年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两国科研人员开展合作交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赴芬兰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芬兰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在华举办中芬小型双边研讨会的费用;芬兰研究理事会资助芬兰研究人员来华的国际旅费和在华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在芬举办中芬小型双边研讨会的费用,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二、申请人条件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者)2025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并必须依托此项目进行申请,(二)芬方合作者应符合芬兰研究理事会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中芬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芬兰研究理事会提交项目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四)应符合《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2.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3)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RCF(芬兰)”,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中方研究人员交流互访所需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中芬双边研讨会费用制定详细预算,中芬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中方申请书中“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默认为芬方项目负责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SiruOksa、UllaEllmén邮箱:siru.oksa@aka.fi、ulla.ellmen@aka.fi附件:1.合作交流计划书撰写说明2.合作交流协议模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国际科研资助部2024年8月21日。

更多精选

  • 2024-08-21 00:00:00
  • 2024-08-21 00:00:00
  • 2024-08-20 00:00:00
  • 2024-08-16 00:00:00
  • 2024-08-16 00:00:00
  • 2024-08-16 00:00:00
  • 2024-08-15 00:00:00
  • 2024-08-15 00:00:00
  • 2024-08-14 00:00:00
  • 2024-08-13 00:00:00
  • 2024-08-12 00:00:00
  • 2024-08-12 00:00:00
  • 2024-08-11 00:00:00
  • 2024-08-08 00:00:00
  • 2024-08-08 00:00:00
  • 2024-08-06 00:00:00
  • 2024-08-05 00:00:00
  • 2024-08-05 00:00:00
  • 2024-08-05 00:00:00
  • 2024-08-04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