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2024年起以广西制造业中小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以下简称“服务券”)的方式推动企业以专业化服务促进提质升级,《广西企业培优育强服务补贴券暂行管理办法》已经征求各级各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面向社会预征集签约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及2024年度服务券产品(以下简称“服务券产品”),依照《广西制造业中小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遴选确定的,依照《广西制造业中小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遴选确定的,二、申请条件(一)签约服务机构申请签约服务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能为用券主体提供优质服务,依法经营三年以上(区外服务商在我区新注册设立独立法人主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广西数字化车间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企业、在线诊断结果达到数字化转型成熟度3档以上企业、广西“专精特新”专板企业、上两个年度新增进入统计名录库的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年度配额为每家10万元,自治区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瞪羚企业、国家和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质量管理标杆企业年度配额为每家20万元,单个签约服务机构在一个服务年度内结算的通用券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四、申报要求(一)各服务机构可通过自荐或单位推荐方式申请成为签约服务机构,(二)请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泛发动服务机构申报,(三)请自荐的服务机构填报《签约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2)和《服务券产品申请表》(附件3),《广西制造业中小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印发后,附件:1.服务券产品征集范围2.签约服务机构申请表3.服务券产品申请表4.单位推荐汇总表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2024年7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附件1.服务券产品征集范围.doc附件2.签约服务机构申请表.xls附件3.服务券产品申请表.doc附件4.单位推荐汇总表.xls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