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让土地房地产项目周边教育配套、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套等,由属地区(市、县)政府结合规划设计条件和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三)地下车位土地出让金专项用于项目公建配套建设,支持属地区(市、县)政府结合自身实际,二、满足合理信贷需求(五)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三、提升商品房存量流通性(八)多元化盘活非住宅存量,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项目,原则上用于安置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由属地区(市、县)政府组织存量房作为安置房、调剂存量安置房等方式,四、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十)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政策支持,对新落户并在贵阳贵安工作的新市民、青年人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人员,引导住房产权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主体整合商品房市场存量闲置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