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拟通过郧阳政府网对以下享受惠企政策的企业进行公示,对其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接受公开举报,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就业满12个月后,再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企业当年度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给予补贴,公示时间:2024.7.30-2024.8.5监督电话:72350137228593公示内容见附件十堰市郧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