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干县第一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补充公示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1000元补贴,工业园区企业每吸纳1名城乡贫困劳动力,按年给予1000元补贴,自然年度内每人可补贴一次,经用人单位申请、我中心审核,拟对以下2家就业帮扶车间吸纳17名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补贴金额1.7万元,公示时间: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96-2602372,附件:2024年新干县第一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补充公示名单2024年新干县第一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公示(补充公示).xlsx新干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