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季度新干大学生(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相关费用补贴公示新干大学生(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现有65户入驻户产生以下费用:2024年1月1日-3月30日发生的房租费480618元、物业管理费60642元,2023年11月1日-2月29日发生的非生产性水电费153825.08元,所有费用合计695085.08元,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对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物管费、房租费、水电费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经我中心初审、实地调查,本次应补贴房租费288370.80元、物业管理费36385.20元、水电费为92295.05元,合计417051.05元,现拟对2024第一季度新干大学生(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相关费用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96-2602372,附件:1.2024年1月-3月新干大学生(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补贴公示表2024年1月-3月新干大学生(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房租费、物业管理费补贴公示表.xlsx新干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