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县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有关文件,经车间申请、镇村审核、县乡村振兴局核查比对、县级公示,全县2023年第二批有20个就业帮扶车间符合补贴政策,共吸纳脱贫户劳动力136名,(补助标准:在县人社局1000元/人补贴的基础上增加500元,即每吸纳1名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给予500元就业补贴),补贴资金6.8万元,有136名在就业帮扶车间务工的脱贫户劳动力符合补贴政策(补助标准:1500元/人/年),补贴资金20.4万元,现予以公示,自即日起公示10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96---8442238,附件1:吉安县2023年(第二批)就业帮扶车间就业补贴统计表.xls附件2:吉安县2022年脱贫户在就业帮扶车间务工补贴(第二批)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