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和单位: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2年第一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制造业立市方向)的通知》(津工信财〔2022〕6号)要求,现就本批项目申报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1.申报主体必须是在天津港保税区(含海港、空港、临港)内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请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gsxt)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信息,并打印本企业"信息类别分类"下"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监管名单信息"页面,请项目申请单位登录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tjsps.org.cn),按照页面指引填报项目信息,4.请申报企业注意在申报材料中附加材料目录清单,申报附件1-9对应方向的项目纸质材料为一式三份,申报附件10对应方向的项目纸质材料为一式十份,请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时间提交材料,6.请申报企业将材料提交至天津港保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A317对面,附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2年第一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制造业立市方向)的通知天津港保税区科技与工业创新局2022年4月27日联系人:杨刚84912817、15620799749路新杨13820604739附件下载:2022年第一批智能制造申报指南.zip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