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申报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工资推行“不见面”办理,以职工本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2年度的缴费工资,以2022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2年度的缴费工资,无2022年月平均工资的,以申报当月工资作为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二)《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一份(附件2),四、申报流程参保单位通过“不见面”方式办理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业务,目录选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在下方列表中据实输入每个职工的“上年月均工资”和“手机号码”,再点击“批量设置工资”,打开模板《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后,点击“确认提交”,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办结,打印《申报承诺书》和《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2022年度)》(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申报承诺书》附件2:《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附件3:《工作提示》武汉市社会保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