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新抚区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的公示根据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号)文件要求,以及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顺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工作的通知》(抚人社函【2022】91号)文件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4年承担区级政府补贴项目拟认定培训机构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6月10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新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反映,局办电话:024-52313939传真:024-52313939电子邮箱:xfqrsj52313939@163.com承担区级政府补贴项目拟认定培训机构名单序号培训机构名称培训工种及级别委托期限1抚顺市新抚区胜利职业初级:中式面点师三年培训学校2抚顺市新抚区天鹰职业初、中级:中式烹三年培训学校调师3抚顺市新抚区欣雨职业初级:育婴员三年培训学校4抚顺市新抚区成龙职业初、中级:电工、三年培训学校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