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为规范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土地成交价款管理规范资金缴库行为的通知》(财综〔2009〕89号)文件和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关于规范遂昌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日期: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28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6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科(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57号政务服务中心A106),联系电话:0578-8528879(558879),遂昌县财政局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5月29日关于规范遂昌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