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教指〔2024〕1013号各相关单位:按照《关于下达2024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4〕264号)的要求,现下达2024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28万元,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其中:市本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601资本性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区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区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补助资金使用管理,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附件:1.下达2024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明细表2.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长春市财政局2024年9月2日文档附件:1013教指-1.pdf1013教指-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