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辽宁省商务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现将参与辽宁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第二批)予以公示,参与辽宁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第二批)名单如下:1、锦州京百商贸有限公司2、锦州市海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3、黑山县大楼家电有限公司4、黑山县海诚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5、黑山县建源家电有限公司6、黑山县敬源制冷工程有限公司7、黑山县宏达家电有限责任公司8、黑山县宇通万鑫家电有限公司9、北镇市百货大楼有限公司10、北镇市沟帮子商场有限责任公司11、北镇市联信电子有限公司12、凌海市弘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13、凌海盛世隆达商城有限责任公司14、凌海卫国电器有限公司15、凌海鑫经纬商贸有限公司16、义县白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5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416-3870059信函邮寄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上海路四段12号锦州市商务局303室(邮编:121000)锦州市商务局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