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省商务厅<《辽宁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现将参与辽宁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第一批)予以公示,参与辽宁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第一批)名单如下:1、大商锦州千盛购物广场有限公司2、大商锦州百货大楼有限公司3、大商锦州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4、锦州市翔宇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公示时间:2024年9月6日至9月10日(5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416-3870059信函邮寄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上海路四段12号锦州市商务局303室(邮编:121000)锦州市商务局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