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达我县中央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资金377万元,用于支持不少于22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单产提升,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不少于94250亩次,为做好我县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现公开遴选单产提升行动规模种植主体,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带动粮油作物单产持续提高,大力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努力提升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三、主体规模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个主体不低于300亩,每个主体不低于100亩,每个主体不少于30亩,不再支持享受过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政策的主体,2、新型经营主体基本情况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