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毕业5年内国内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大学毕业生,在我市实施并登记注册创业项目,二、基本条件1、项目3年内(2019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已在我市实施并登记注册,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申报人及项目所属主体同意在公共媒体公开项目有关信息,5、项目所属主体为民办非企业的,6、以下情形不在申报范围:①项目已被认定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含创意类项目),三、补助标准1、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高于(含)3万元、低于6万元的,按照每个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3万元补助,2、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高于(含)6万元、低于20万元的,按照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的50%补助,3、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高于(含)20万元,按照每个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10万元补助,四、申报方式1、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3、相关提示:如项目所属主体分布在多个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