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龙文区2024年龙文区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漳州市龙文区农业农村局漳州市龙文区财政局2024年8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2024年龙文区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方案为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计划,一、目标任务支持区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优质社)、示范家庭农场(优质场),二、支持对象支持对象为截至2024年11月15日前获评的区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优质社)、示范家庭农场(优质场),三、资金用途支持示范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紧密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优质社)、示范家庭农场(优质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支持区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优质社)、示范家庭农场(优质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优质社)、示范家庭农场(优质场)每个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监测不合格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优质社)、示范家庭农场(优质场)不列入支持范围,八、申报程序(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优质社)、示范家庭农场(优质场),根据项目申报材料向龙文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请于11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龙文区农业农村局,(二)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现场考察项目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3),由项目承建单位向龙文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情况及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附件:1.2024年龙文区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2.2024年龙文区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条件3.2024年龙文区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评分表附件:附件1.doc附件2.doc附件3.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