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农用地转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拟定的农用地转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转用范围转用范围为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街道办事处凤台居委会,西至草地,南至草地,北至草地,二、土地现状转用土地总面积2.1118公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农用地转用土地情形,四、补偿方式和标准1、征地补偿标准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规定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补偿标准为57万元/公顷,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费120.3726万元(其中征地补偿费48.1490万元,六、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被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平桥区五里店街道办事处办理土地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七、异议反馈渠道被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拟定农用地转用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信阳市平桥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