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地区脱贫劳动力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个月及以上,可申请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广东省劳务协作4省区按贵州、西藏、新疆籍脱贫劳动力1000元/人/年,广西籍脱贫劳动力600元/人/年,其余中西部省份脱贫劳动力500元/人/年予以补助,现将2024年9月初审通过的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如公示名单中存在被证实不符合拨付条件的,将予以剔除,实际补贴情况以最终拨付名单为准,举报电话:86555015公示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9日(至少三个工作日)附件: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2024年9月石排镇农林水务局2024年9月14日附件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公示文件序号申请人姓名户籍省市申请日期用人单位名称单位所在镇街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开始日期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结束日期补贴金额(元)1林作军湖南省邵阳市2024年8月1日东莞市佳超五金科技有限公司石排镇2023年9月7日2026年9月6日5002廖余标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2024年8月28日东莞市永发玩具制品有限公司石排镇2024年3月7日2027年3月6日6003杨其潘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2024年8月28日东莞市永发玩具制品有限公司石排镇2024年3月2日无固定期限6004廖转芳湖南省郴州市2024年8月28日东莞市永发玩具制品有限公司石排镇2023年3月13日无固定期限5005陆洪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24年8月28日东莞市永发玩具制品有限公司石排镇2023年2月10日2026年2月9日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