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省属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52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绿色技术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请组织推荐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的相关技术,二、推荐原则(一)技术水平国内领先,三、报送要求(一)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作为技术汇总单位,分别指导本市、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国有企业规范填写绿色技术申报表和汇总表,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科技、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能源等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申报的绿色技术进行初审,省科技厅和省国资委对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国有企业申报的绿色技术进行初审,各市及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择优推荐的技术不超过1项,(二)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实弄虚作假行为,(三)请将《绿色技术申报表(2024年度)》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和PDF电子版各1份)于2024年7月22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择优推荐至国家相关部门,附件: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8部门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pdf附件2绿色技术申报表(2024年度).pdf附件3.绿色技术推荐汇总表.pdf附件4: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pdf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