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府办〔2018〕16号)和《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按照“一个部门,一个专项资金”的原则,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建立健全本部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管,我局起草了《深圳市海洋发展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海洋发展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30个自然日:2024年9月11日到10月10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10月1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508室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hcwc@pnr.sz.gov.cn,附件:1.《深圳市海洋发展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深圳市海洋发展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市海洋发展局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