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请相关人员(具体名单附后)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全额退回指定账户,逾期拒不退回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特此通告,附件: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xlsx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4年9月9日社保基金专户信息: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61130103201800098223101交通银行西五路支行(摘要备注:姓名+身份证后6位)联系电话:82285186办公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28A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9009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