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榆树市2023年度县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补助资金项目评审工作方案》(榆人社联【2023】9号)相关规定,依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级专项资金监管工作暂行办法》和《省就业服务局省级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文件要求,经各地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现将2024年度县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补助资金项目初评合格名单公布如下,1.榆树市大岭镇刘亮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2.榆树市秀水镇升吉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3.榆树市宝仓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12日—18日),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来电、来信反映,联系电话:89786657地址:榆树市就业服务局319室邮编:130400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