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宝安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服务机制,我中心拟委托一家专业机构协助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具体要求及内容如下:一、项目情况(一)项目名称: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项目,二、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书面如实说明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且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三、投标资料及相关要求(一)投标单位应递交下列资料:1.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方案,6.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参加同类项目经验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二)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4.投标文件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费,逾期递交或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六、其他说明1.项目将按照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服务中心有关采购管理办法确定最终中标服务商,2.相关需求和工作办法解释权归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服务中心所有,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服务中心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或终止采购,七、联系方式(一)采购单位信息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14楼(二)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755-27849572附件:1.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项目需求书2.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项目评分细则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服务中心2024年9月11日附件:1.附件1: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项目需求书.docx2.附件2: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项目评分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