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穗工信规字〔2018〕3号)要求,我局拟委托1家机构对申报2023年度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的项目开展核查工作,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三)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产品认证机构认可、检验机构认可等资质,(四)具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检测认证技术服务能力,三、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按照《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穗工信规字〔2018〕3号)要求,对申报2023年度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的17家企业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进行核实,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受托单位要按时保质完成我区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第三方核查工作,并对充电设施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二)编写广州市花都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总体核查情况报告,五、提交材料有意向的单位请提供如下资料:(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四)单位相关资质证明,(五)在广州拥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相关领域的人力资源情况(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其职称证明材料、社保材料复印件等)和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以项目合同及其支付凭证为准),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x花都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9月6日(联系人:王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