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由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2022年12月份通过了相关部门及专家审查并予以修改完善,近期与中心城区范围内瑞安、乐清、永嘉各自单独编制的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做了衔接,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进一步优化规划成果,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征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至10月10日,共30天,社会各界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箱:1215909293@qq.com,邮寄地址:鹿城区府东路561号10号建设大楼8楼807室,联系电话:0577-89987093,附件:《温州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公众征求意见稿).wps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