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管理办法》(深龙人规〔2023〕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年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设立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确定的“龙岗工匠”所在单位,二、申报条件“龙岗工匠工作室”是以“龙岗工匠”为领头人,以“单位名称+龙岗工匠姓名+龙岗工匠工作室”方式命名,(二)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且在龙岗区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三)工作室领头人为申报单位的正式员工,(四)申报单位能为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较好的条件,三、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18:00止,四、材料提交按照《2024年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申报指引》(附件2),在申报时间内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一)纸质版材料申报纸质材料提交到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16室,(二)电子版材料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整理成压缩包,命名为“申报龙岗工匠工作室+申报单位”,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