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辽宁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同意筹建辽宁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复函》(辽市监函〔2024〕31号)要求,我厅现组织开展辽宁省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备工作,现面向交通运输行业公开征集辽宁省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委员,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面向交通运输行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检测及认证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等,二、委员条件(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熟悉交通运输领域业务工作,三、委员职责(一)提出标准制修订等方面的工作建议,(二)按时参加标准技术审查和标准复审,按时参加标委会等工作会议,(七)参与本专业领域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化工作,(九)承担标委会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四、报送材料要求1.本次标委会委员征集采取自愿申报、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请各推荐单位认真组织填写《辽宁省专业标准化标委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4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及2张同底色照片邮寄(送)至标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