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云农经〔2024〕2号)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楚雄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创建工作,现面向社会遴选一家主体承接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对象范围农民合作社(或联合社)示范社(优先支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或涉农服务社会组织,二、合作方式及目标与农民合作社(或联合社)示范社(优先支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或涉农服务社会组织签订购买服务和项目委托等合同,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扶持楚雄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承接主体资金为20万元,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能力提升培训1场次(培训天数不少于2天,根据全市农业产业发展需求组织不少于2场次专题产业技术培训(由市农业农村局确定培训主题,(三)协助有需求的农民合作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运营机制,协助指导家庭农场“随手记”应用不少于50个,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变更登记、年度公告、财务、金融保险、项目申报、运营管理等业务知识,承接主体负责人要有三年以上“三农”领域工作经验、熟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申报材料包括:楚雄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承建申请表(见附件),承接主体与楚雄市农业农村局签订购买服务(项目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