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现对胡*海等8人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对象进行公示,核实是否符合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条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信告知天台县就业服务中心,天台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性质户籍地困难人员类别1胡*海男1966-06农业泳溪低保家庭成员2柴*亮男1965-01农业泳溪低保边缘家庭成员3季*会男1981-04农业龙溪低保边缘家庭成员4林*华男1971-03农业雷峰低保家庭成员5王*全男1979-03农业泳溪低保家庭成员6林*虎男1968-10农业泳溪低保边缘家庭成员7徐*娇女1978-07农业泳溪低保家庭成员8金*炎男1973-03农业泳溪残疾人公示期限: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0日联系电话:83179171联系单位:天台县就业服务中心(天台县工人西路100号)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