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省产业研究院的通知豫工信联创新〔2024〕202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根据《河南省推进省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河南省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豫政办〔2022〕2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第四批省产业研究院申报工作,一、功能定位产业研究院由龙头(骨干)企业牵头,搭建科技与产业、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的桥梁,二、申报条件申报省产业研究院的牵头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地在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产业链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四)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申报时应为非失信单位或人员,三、申报材料牵头单位应组织编写《河南省×××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内容参照附件1),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河南省产业研究院建设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拟建产业研究院领域和方向应与前三批研究院有明显区分,论证会应邀请地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等单位列席参加,(三)牵头单位须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请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两份)和《河南省产业研究院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五、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话:0371—6550751065507675省财政厅电话:0371—65808060附件:1.河南省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编写提纲2.河南省产业研究院建设申报书3.河南省产业研究院申报推荐汇总表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