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地区脱贫劳动力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个月及以上,可申请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广东省劳务协作4省区按贵州、西藏、新疆籍脱贫劳动力1000元/人/年,广西籍脱贫劳动力600元/人/年,其余中西部省份脱贫劳动力500元/人/年予以补助,现将2024年9月初审通过的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如公示名单中存在被证实不符合拨付条件的,将予以剔除,实际补贴情况以最终拨付名单为准,举报电话:谢岗镇农林水务局82333342、87761291公示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3日(至少三个工作日)附件: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2024年9月谢岗镇农林水务局2024年9月10日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公示文件期次:2024年9月序号申请人姓名户籍省户籍市申请日期用人单位名称单位所在镇街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开始日期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结束日期补贴金额(元)1周航河南南阳2024年8月2日东莞市林积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谢岗镇2023.10.102026.10.9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