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社稽限字[2024]第477号发布时间:2024-09-1012:34分享: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社稽限字[2024]第477号北京中天海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于2024年3月6日接到所俊利递交的《社会保险稽核接待投诉登记表》,投诉该单位未为其申报缴纳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所俊利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期间在你单位用工,你单位未为其申报缴纳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你单位未为所俊利申报缴纳2021年10月2022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和第十二条等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等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所俊利申报缴纳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共计33597元(其中包含个人缴费部分9477元,此金额不含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以实际缴费时社保窗口计算为准),逾期未按本通知要求足额缴费的,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本通知不停止执行,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2019室联系人:娄珊、刘新颖联系电话:66201696、66201698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4年9月9日。